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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
  •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4-06-26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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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维护地质勘查行业秩序,6月25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是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取消后,省内首个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地质勘查监督管理制度文件。

《通知》明确了地质勘查活动属地管理职责,要求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从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危险性评估勘察设计等地质勘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加强监督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从业行为、质量和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建立了地质勘查活动信用监管体系,细化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流程,要求以“地质勘查行业监督服务平台”为依托,以地勘单位填报公示信息为基础,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将信用机制贯穿于信息产生、公示、归集、管理、使用、联合惩戒等各个环节,形成了闭合的地质勘查行业信用监管与服务链条,在激发地质勘查市场活力的同时,有效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

《通知》要求地质勘查单位不断健全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质量管理活动监督检查与评价。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内设机构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科学制订地质勘查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断健全完善指挥调度、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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